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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作风建设名词大辞典(一)》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4-05-21

《“党的群众路线”作风建设名词大辞典(一)》


     【专项整治】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党的群众路线”作风建设名词大辞典(二)》


      【枫桥经验】枫桥经验,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改造“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分子)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中央决定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许多地方在具体推行过程中,依然是定指标、“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的做法。
      1963年6月19日,浙江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精神,派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宣传部长林乎加率领的省委工作队到诸暨县枫桥区,会同诸暨县委在枫桥区7个公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
      试点一开始,当地一些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也提出了不少过激要求。针对这一情况,省委工作队发动枫桥群众开展“武斗好还是文斗好”的大讨论,广大干部和群众形成“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斗倒敌人,擦亮社员眼睛”的一致看法。
      试点的西畴大队有一个原有1400多亩地的大地主,土改后一直拒绝参加劳动,留恋过去不劳而获的地主生活,把现在自己居住的十多平方米房子比喻为仅容纳一个膝盖,还写了一本署名“容膝斋”的反动诗抄。先后斗了他20多次,都没有制服,群众称他为“橡皮碉堡”。这次运动试点中,群众同他进行充分说理,其他四类分子也揭发他在家偷偷写反动诗。这个被称作“橡皮碉堡”的地主分子,终于交待了制造谣言、记变天账、写反动诗等事实。群众高兴地说:“说理斗争真是好,橡皮碉堡攻破了!”他自己也说:“这次评审,对我很有助益,我服了。”
      试点中,7个公社有67名四类分子被列为重点对象,斗争会上干部、群众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并且允许斗争对象申辩,结果没有捕一个人,就把全部四类分子说服了。
     随后,浙江省公安厅将枫桥区社教运动中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经验,报告公安部。
    1963年10月下旬,当时的公安部领导谢富治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泽东同志口头汇报了这一做法。
毛泽东同志对枫桥“一个不杀,大部不捉”、采取说理斗争的方式教育说服“四类分子”的做法很感兴趣,当即指出: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遵照毛泽东同志指示,1963年11月,公安部和浙江省公安厅蹲点研究和讨论总结,最终形成以浙江省委工作队和诸暨县委署名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
     同年11月20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起草的向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上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字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和当时的公安部领导汪东兴谈话时说,公安部日常的具体工作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何做群众工作,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做一般性的公安工作。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
至此,枫桥经验宣告正式诞生。

 

《“党的群众路线”作风建设名词大辞典(三)》


     【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包括在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方面的问题。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领导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明确摆出“四风”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
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敢于坚持原则、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相互批评主要看,班子成员之间是否相互提出批评意见,批评是否触及到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是否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虚实并举,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入,深刻剖析作风不正、工作不实、行为不廉的问题,分析研究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的改进措施和有关制度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不搞无原则纷争。要注意方式方法,把功夫下在会前、放在谈心交心中,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后,在会上进行交流,以利于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回头看】2013年8月21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听取意见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聚焦反对“四风”,深化听取意见工作。结合履行职能职责,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查摆、认真梳理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2013年10月4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2013年11月1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和第三环节开始前,认真对照中央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
     一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主要看是否认真学习了中央规定的学习材料,反对“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是否增强,是否做到了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二看查摆问题是否聚焦。主要看征求意见是否深入,是否紧密联系实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找准了问题。三看自我剖析是否深刻。主要看对照检查材料衡量尺子严不严、查摆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整改措施实不实。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违规配备秘书、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等问题是否进行了深入查摆。四看谈心交心是否充分。主要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特别是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之间,是否进行了谈心交心。五看开展批评是否认真。主要看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贯彻了整风精神、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自我批评是否揭短亮丑,相互批评是否动真碰硬,对待批评意见是否态度诚恳、虚心接受,是否回应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六看边查边改是否见效。主要看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提出了实质性的整改举措,做到了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真转真改。是否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是否有规必依、令行禁止,是否强化正风肃纪,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回头看”,真正看出问题、找到差距,不足的要“补课”,不够的要“加把火”,走了过场的要坚决返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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